寺為叁宝之住所,死骸葬此亦无咎。
行事钞下曰:
高僧传多有寺中葬者,经律中亦有之。僧祇持律法师,营事比丘,德望比丘,应起塔。相轮悬於幡盖,在屏处安置,不得在经行处作之。
律以尸為不净,禁置於佛殿,故特以此辩解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