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蕴

[ wǔ yùn ]
出处 < 出大乘广五蕴论 >

蕴者,积聚之义。谓众生由此五法积聚成身,复因此身积聚有为烦恼等法,能受无量生死也。亦名五阴者,阴即盖覆之义,谓能盖覆真性也。翻译名义云:积集有为,盖覆真性。是也。

一、色蕴,色即质碍之义。谓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诸根和合积聚,故名色蕴。

二、受蕴,受即领纳之义。谓六识与六尘相应,而有六受,和合积聚,故名受蕴。(六识、六尘、六受者,眼识受色尘,耳识受声尘,鼻识受香尘,舌识受味尘,身识受触尘,意识受法尘也。)

叁、想蕴,想即思想之义。谓意识与六尘相应,而成六想,和合积聚,故名想蕴。(六想者,谓意识着色想色、着声想声、着香想香、着味想味、着触想触、着法想法也。)

四、行蕴,行即迁流造作之义。谓因意识思想诸尘,造作善恶诸行,和合积聚,故名行蕴。

五、识蕴,识即了别之义。谓以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种之识,于诸尘境上,照了分别,和合积聚,故名识蕴。

浏览 263 / 《三藏法数》 / 2024年09月23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