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妙法莲华经》也称为《法华经》,此经是佛陀释迦牟尼晚年说的教法,佛陀弘法《法华经》和《涅槃经》共八年,属于开权显实的圆融教法,大小一样,显示所有众生皆可成佛。
《妙法莲华经》(梵文:सद्धर्मपुण्डरीकसूत्र Sad-dharma Puṇḍárīka Sūtra),简称《法华经》。
梵文 Sad-dharma,中文意思为“妙法”。Puṇḍárīka 意译为“白莲花”,以莲花(莲华)出自淤泥而不沾染,比喻佛法的洁白、清净。Sūtra 意为“经”,故此经之全名为《妙法莲华经》。
《法华经》地位非常重要,曾被称作《经王》,是《法华三经》之一,其余两部经为《无量义经》与《观普贤菩萨行法经》。亦是《护国三经》之一,其余两部经为《金光明王经》与《仁王经》。
《法华经》成立年代约公元前后,最晚不迟于公元200年,因为龙树菩萨(公元150年-250年)的著作《中论》、《大智度论》已引用本经文义。另外《大泥洹经》、《大般涅槃经》、《优婆塞戒经》、《大乘本生心地观经》等诸经皆列举本经经名,并援引经中文义。
汉译本现存三种全本:包括西晋竺法护所译的十卷的《正法华经》,姚秦鸠摩罗什所译的七卷《妙法莲华经》,隋阇那崛和达摩笈多所译的七卷《添品妙法莲华经》。《萨昙分陀利经》为〈见宝塔品〉(含提婆达多品)的单行别译。
其中以鸠摩罗什的译本最为通行,七卷二十八品,六万九千余字。鸠摩罗什译本原先没有〈提婆达多品〉以及〈普门品〉的重颂,是另行译出之后,后人再附入其中。在竺法护、达摩笈多的译本以及诸梵本中,提婆达多品的内容是附在〈见宝塔品〉之末,《萨昙分陀利经》是这部分的别行本。竺法护的译本中无梵文本〈观世音菩萨普门品〉的重颂。
相传鸠摩罗什法师译出《法华经》后,非常重视,命弟子彭城道融法师讲解,鸠摩罗什自听。大量寺庙的法华钟之上,铸刻本经经文,足以说明本经在佛教界的地位。如法鼓山钟楼。本经中最受欢迎的〈观世音菩萨普门品〉,对于观世音菩萨的信仰有着推广的作用。(参考资料)
《法华经》为弘扬佛陀的真实精神,采用了偈颂、譬喻(法华七喻)等,赞叹永恒的佛陀(久远实成之佛),说释迦牟尼成佛以来,寿命无限,现各种化身,以种种方便说微妙法。由于行文流畅,词藻优美,在佛教文学史上,具有不朽的价值。